永平县医保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永平县医保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为强化对永平县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降低医保基金支付风险。永平县医保局在2018年6月至7月期间,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5家县级医疗机构、7家乡镇卫生院和73家村卫生室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系统分析、实地检查、查看病历(处方)、电话回访、入户随访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可能存在的六类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编造费用结算明细,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拨付费用,套取、诈骗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的行为;三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行为或使用统筹基金调换保健品、日用品等的行为;四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转移到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拨付的行为;五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使用无资质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六是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其他各种套取、欺诈医疗保险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实地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病历(处方)书写不规范、住院检查项目过多、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宣传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现场召开反馈会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出具的《大理州医疗保险现场核查情况认定书》,制订出可行性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树立基金安全使用意识,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从而有效防止医保基金的流失,保障医疗保险正常运行秩序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在下一步工作中,永平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推进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营造医疗保险运行良好环境,维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秩序,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永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