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商河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指南

来源: 商河卫生计生/shwsjs

近日,部分群众咨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流程,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特制定商河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指南,现与大家分享,请各位留存。。。。。



办理条件:

适用于1996年3月1日以后在济南市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的补发。


补发机构:

商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理所需证件及材料: 

1.济南市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报纸全页一份。

2.孩子出生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和存根复印件各一份。

3.孩子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父母子(女)单页)各一份。

5.孩子父母双方书面申请书。


备注:

1.登报挂失《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或存根复印件一份。

2.如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信息不全或不准确,需进一步核实的,需到落户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在出生医院复印住院病历一份。

3.如领证人非孩子父母的,需再另提供父母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孩子未登记落户口者,需提前联系补发机构提供父母户籍信息,由补发机构向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发函核查,由派出所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一份。

5.孩子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方的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6.孩子母亲或父亲因死亡或失踪等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 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文件;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 还应提交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孩子已落户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

8.其他特殊情况需与补发机构沟通、咨询。


温馨提示:妇幼计生中心提供免费复印

 

补发流程:

办理地点:商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商河县商中路220号

联系电话:0531-84885691

办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稿件来源: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

编辑整理:局调研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