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铁石、石英砂等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活动......”8月6日,峄城区通过宣传车开展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活动,拉开了对全区重点区域山体生态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序幕。
峄城区成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区政府制订下发《关于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的通告》,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制订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镇驻地、非法开采区、村居广泛张贴《通告》,组织粉刷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过路横幅;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通讯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高密度、高频次广泛宣传,使集中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张贴公告
该区大力营造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的强大声势,督促各非法开采加工业主自通告发布3日内,按照生产设备、用电设施、附属建筑物“三拆除”标准,自行实施拆除作业,并将残留废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彻底。
同时,由区经信局通知区供电部依法对非法开采加工业主停止供电,供电部门做好断电方案,镇街配合供电部门对当地群众与非法开采加工业主共用的供电线路进行改线,在不影响群众用电的前提下对非法开采加工业主强制断电;对非法开采、生产加工业主专线,移除电线杆,移除或没收专用变压器。
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非法开采加工业主,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环保、行政执法、水利、林业、安监等部门和峨山镇机关干部、执法人员,按照强制拆除方案,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并没收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及其他物资。
区交通、交警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非法开采区主要路段设立卡口和检查站,增派执法力量,严查无牌无证、超载超重、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彻底切断石料非法运输渠道。
按照方案,安排部署
峄城区按照摸底调查情况,在宣传动员阶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区财政局总牵头,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税务等部门对非法开采加工业主、查获的盗采人员组织集中谈话,调查询问业主生产加工、污染排放、税收缴纳基本情况,并做好笔录、签字。
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调查摸底和集中谈话情况,对非法开采加工业主进行现场核实取证,重点核查占压农田、破坏山体、淤塞河道、占地补偿资金、治理保证资金、群众补偿资金及税收缴纳情况,做到核准查清、内容详实,留好影像资料及各类证据。
查实后,立案处理,联合执法,由区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时追缴相关税费并处罚。
摸底排查,做好记录
该区要求各镇街以及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要坚持山体巡护常态化,一旦发现侵占、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及时阻止并扣押相关设备及人员,由国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非法开采加工业主占压耕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盗采土地矿产资源、毁坏水利设施、破坏水利资源、偷漏税款等违法行为,由相应行政执法部门查清事实,及时固定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第一时间依法立案处理。
区检察院要加强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摸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政法各部门要针对重点区域内存在的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查处理非法加工、买卖、使用爆炸物品案件,依法受理联合办案组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重点对参与非法盗采、非法开采加工石料资源的痞霸行为和黑恶势力,对干扰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威胁恐吓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峄城区对镇街、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查各类参与非法开采加工,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榴乡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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