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市卫生计生执法先进人物系列报道 ] 蒙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闫勇 闫勇同志,男,50岁,1987年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共党员,2017年至今任蒙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研究生学历,中医师职称。一、思想政治方面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习近平党的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规范自身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善于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并能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工作实践方面该同志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大局意识强,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卫生计生事业有责任感、使命感,始终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到首要的位置。1、组织指导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科室开展工作,使各项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并在质和量上有显著提升。一是指挥组织参与重大案件和省、市督办案件的查处,让多起历史遗留的复杂案件彻底的画上了句号。二是正确处理好省、市电台媒体曝光事件和市长、县长热线举报投诉案件,组织执法科室处理村卫生室人员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件的查处,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维护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2、大力加强宣传力度,摈弃原卫生计生监督“埋头苦干”的理念,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座谈、微信等多种新媒体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执法为民,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打下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3、组织执法人员、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将被动的处罚变成了违法行为的预防。4、经常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指导,他常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以保障监督执法政策管理上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5、扶贫工作认真负责,一年三节及平时去帮扶慰问,年内共计二十多次到贫困户家,帮助办理慢性病证、残疾证、享受低保,为贫困人口量血压,节日前送慰问金、米面、衣物等。2017年他带队查处省级通报的板桥案件,彻底根除了这一非法行医“恶瘤”,吊销了借证者的证件、取缔了非法行医场所,并给予非法行医者相应的处罚。同年,他带队查处的蒙城柳林梁某非法行医案件中,采用迂回方法,以调取农合报账记录和走访群众为突破口,对梁某这一非法行医“顽疾”的场所进行了取缔。随后,又带队查处了梁某在村卫生室致死人命案件,被处罚人梁某自述“如果不是闫所长上次对我的查处取缔,这次人命案绝对会让我入刑”,被处罚人得到真正的服法、守法。2018年,他带队查处王集乡付某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件,依法调查,严格按程序处理,为医患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医闹和信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任职一年多来,他组织参与打击各类违法案件86起,罚款50余万元。移送公安3件,强制执行4件。非法行医案件立案71件,结案51件。非医师行医案58件,超范围经营案件3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件10件。对每件处罚案件都认真细致把关,对案件合议充分尊重事实,尊重执法科室执法人员的意见,合理使用裁量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廉洁勤政方面该同志长期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按照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自觉贯彻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工作中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能够正确对待权利,不接受请吃、不接收钱礼,自律意识较强,清正廉洁,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四、生活作风方面该同志能够团结同志,生活俭朴,廉洁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大局利益,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团队意识较强,与同事之间相处融洽,乐于助人,作风正派。 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