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国务院、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专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7年8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护理、助产岗位一般在30周岁(1987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以下。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或紧缺专业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27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8月27日11:00—8月30日11:00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8月27日11:00—8月30日11: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8月27日11:00—8月30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条件明确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按医疗(笔试类型:A)、药学(笔试类型:B)、检验(笔试类型:C)、中西医综合(笔试类型:D)、护理(笔试类型:E)五类分别命题;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类型:F),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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