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垃圾桶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ZBCG-2018072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垃圾桶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万元,招标人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垃圾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Y-ZBCG-20180723)招标人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地: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各分子公司中国境内各项目地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垃圾桶年度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垃圾桶年度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共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注: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参加投标,该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该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权书需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并提交其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同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2017年以来企业实际应用地市级及以上案例不少于1例。要求提供的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同一合同签订方按一个业绩计算(以合同甲方公章为准)。同类产品是环卫垃圾桶。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填写承诺书。
5.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商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委托其他厂家代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18年08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发送邮件至xianwc@gzqiaoyin.com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注明潜在投标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报名所需上传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
联系人:邓先生、冼先生
电话:020-87157900-520/252
电子邮件:xianwc@gzqiaoy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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