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加强对疫苗分发、储存、运输和接种等过程的监管,规范我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利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照《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疫苗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卫函〔2018〕245号)的要求,精心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订专项检查方案,于2018年8月6日起对辖区内的1家疾控中心,10家乡镇卫生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疫苗购进、管理、使用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
一是各预防接种单位及其接种人员均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要求在明显位置公示一类和二类疫苗的相关内容;
二是接种前对受种者或监护人进行了询问和告知,并建立了预检、预防接种登记册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及报告流程;
三是大部分预防接种单位在疫苗的冷链运输、发放接收、出入库登记等记录规范,针对个别在疫苗的购进记录单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卫计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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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大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工作不越位、不缺位,进一步规范基层预防接种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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