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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复检人员进行复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考察人员范围:
进入政审考察人员详见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体检合格”的人员和“怀孕,待孕期结束后补检”的人员。
二、考生政审考察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13.09--2016.07青海师范大学××学院××专业大专班(或大学本科班)学习;2016.07--2017.03青海省××市××公司;)。
3.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
4.“应届毕业生”一栏由考生所在的毕业院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也可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一栏,由考生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
(二)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四)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档案存放地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各县(区)教育局开具,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开具。
(五)考生特别注意: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资格证、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的考生,在政审考察时需一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政审时间:
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日。
四、政审地点:
(一)请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到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政审:
海东市教育局(平安区平安路102号)
联系电话:0972-8610185
乐都区教育局(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联系电话:0972-8622746
平安区教育局(平安区平安镇乐都路99号)
联系电话:0972-8615602
民和县教育局(民和县川口镇东垣一路7号)
联系电话:0972-8516871
互助县教育局(互助县威远镇南大街25号)
联系电话:0972-8320365
化隆县教育局(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15号)
联系电话:0972-8712289
循化县教育局(循化县中学院内)
联系电话:0972-7716707
(二)请报考循化县医护岗位的考生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政审。
联系电话:0972-8666268
五、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体检复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复检”的人员)请在发布公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按放弃处理。怀孕的考生可待孕期结束后进行补检;补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凡体检复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复检或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生主动放弃政审考察,请及时向各县(区)教育局或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放弃证明。
八、递补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果及政审考察事宜另行公示。
附: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体检结果及政审考察人员名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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