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3日在京召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后,8月13日国家医保局于上海召开联合采购办公室会议,讨论集中采购的操作细则。医保局计划9月正式启动试点城市的集中采购工作,预计10月结束本轮采购并公布相关结果。两次药品集中采购会议相隔不过十日,业内预计国家医保局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就要来了。
在采购范围上:主要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入手。
在采购方式上:国家组织,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
其中,最为值得关注的是采购规则:
入围的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量价挂钩方式: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
分析认为,在国家医保局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之下,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有望通过以价换量,加速国产进口替代成为集中采购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