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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这份关于医疗卫生的改革方案
值得你一看!
8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会涉及哪些医疗项目?
文件中哪些政策与湖北有关?
你需要了解的这些专业名词
什么是财政事权?
什么是支出责任?
今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会上,时任财政部部长,现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为大众进行了解释说明。
财政事权:指一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
支出责任: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一句话来解释此文件,就是
中央与地方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的
支出比例各占多少
《方案》中各项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基本按照下表来执行。
档位
地区
中央分担比例
第一档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中央分担80%
第二档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中央
分担60%
第三档
辽宁、福建、山东
中央分担50%
第四档
天津、江苏、浙江、广东
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中央分担30%
第五档
北京、上海
中央分担10%
《方案》中,分别划分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哪些项目由中央分担支出?
哪些项目由中央全部承担支出?
哪些项目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
来源:长江云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