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很正经的为大家介绍一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件
一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及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要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不属于捐赠式的无偿资助。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不包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贷款最高期限如下:
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年,二年级12年,三年级11年;专升本(二年制):一年级12年,二年级11年;本科(四年制和五年制):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年,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年,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年,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年;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年,二年级9年,三年级8年;博士研究生:一年级7年,二年级6年,三年级6年。
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货款基准利率,并月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以上就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解读了,了解完这些基本常识,让我们看看如何申请吧~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 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助学贷款!
二、贷款的申请及办理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生、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2)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3)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受理时间和受理地点请关注当地教育局的通知。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翼城县教育科技文化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将未到合同期限的贷款全部偿还银行。
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5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并于当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借款合同中指定的还款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步骤:
第一步: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选定合同并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第二步:还款。于申请提前还款当月的20日前,登录支付宝网站,对贷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充值或者带银行卡到县资助中心通过POS机进行还款。
特别注意:当年毕业学生8月15日前提前还清所有的助学贷款,个人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