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识局)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以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为核心,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
《意见》指出,到2030年,建立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为核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与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要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理论知识,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与方法,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强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
作为国家的新兴产业,该《意见》给中医药发展带来哪些政策导向呢?
一、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理论与技术方法的研究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以中医药有显著优势的常见及重大疾病为重点,以提高疗效水平为目标,系统开展临床评价、疗效机制、中医辨证论治诊疗能力提升以及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临证经验传承等研究,研制中医药诊疗方案、规范与标准,取得高水平评价研究证据,筛选研发出具有明显优势的新方药、新治法或新技术,切实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与服务能力。
二、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
促进中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新药研发。以提高中药资源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保障水平为目标, 开展中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加强基于临床价值的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及中药材大品种的深度开发,打造中药材健康产业链;以满足临床需求、保障临床用药质量为核心,突破中药新药发现、中药复方质量控制、中药活性成分制备、新型制剂、安全性评价等瓶颈问题,研发一批创新中药;推动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三、支撑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与机制创新
扩大服务应用和科技成果推广。明确以大型公立医疗机构为核心,区域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等卫生服务机构为协同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主体,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为有效补充,结合远程会诊、智慧医疗、健康咨询等手段及移动终端,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应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宣传推广,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科技创新机制。激发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主体和中医药机构的创新活力,支持企业与相关社会机构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工作,鼓励企业成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及成果产业化的主体,鼓励企业在大健康产品开发、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智慧医疗以及中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文化等健康需求领域进行创新。
四、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
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体系。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重点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与人员准入、服务技术规范、产品标准与监督管理等标准研究与制定。在新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地方、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服务标准。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健康管理、科技咨询、检测检验、认证认可等科技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标准制定。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行动,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的国际标准体系,抢占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高地,把握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标准制定中的主导权与话语权;加快中药质量国际标准制定以及名优中成药、大健康产品、医疗器械及辅助用具的国际化注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和产品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主流市场,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科技合作,打造中国健康服务标准和品牌,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