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求,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来源 | 国家卫健委官网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步分级诊疗如何布局,重心如何下沉做了重要部署。
《通知》提出推动分级诊疗落地的“四分开”,即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区域分开;以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分开;以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以三级医院日间服务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开。
《通知》明确要求,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医疗集团和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为网格居民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牵头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通知》强调,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呼吸、感染性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以及儿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强弱项、补短板,促进专科整体能力提升。要将专科联盟建设与省级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减少患者就诊跨省级行政区域流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完善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收费等相关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国家级和省级医院要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发展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确保实现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等信息化手段下沉优质医疗资源。
在完善保障政策方面,《通知》明确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建立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医疗资源下沉情况,要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纳入考核指标,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要将医联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向行业内公布,促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形成良性竞争。逐步将部分考核结果向居民公布,方便居民选择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医联体、医共体使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卡通”,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制订完善医联体信息功能规范,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在医联体内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医联体内充分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2018年底前,远程医疗要覆盖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2020年底前,远程医疗要覆盖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联体内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非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医生接受培训。采取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在医联体内,通过专科进修、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推动落实配套政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医保部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真正形成共同体。协调医保部门研究制定远程医疗、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医保报销政策。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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