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天台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康复治疗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康复治疗师(士)资格证书,无社会不良记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止,上午7:30-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一张。
3、报名方法:
相关材料可现场提交,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之前必须提交至医院人事科审核。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9353756 联系人:周女士
邮箱:402300822@qq.com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西路205号(天台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二、考试、考察与体检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医院以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应聘毕业生参加笔试或面试。通过审查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各占5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式。若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由医院研究决定进行适当调整。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
笔试地点:天台县中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下午
面试地点:天台县中医院行政四楼会议室
3、考察
按考试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岗位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4、体检
考察合格拟录取人员安排参加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三、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合格的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同时根据天房金[2018]7号文件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年龄计算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天台县中医院监察室电话(监督电话):0576-89353755。
未尽事宜,由天台县中医院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天台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天台县中医院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天台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2吋照片
(电子或实物)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现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婚姻状况
档案保管单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手机
学习经历(自高中起填写)
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能力资格及取得时间
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实践经历
诚信
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
应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人事科(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