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利用医保卡诈骗涉案百余万元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4人利用医保卡诈骗涉案百余万元

2018-08-17 00:34

金山网讯  昨天,京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医保诈骗案,被告人利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并收购他人从医院通过医保卡购买的药物加价出售牟利。该案中,被告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1万多元,同时收购他人从医院通过医保卡购买的药物,高价转卖销售金额高达120万元。

昨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9月间,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刘某父子二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收购他人从我市多家医院通过刷医保卡购买的药物,然后再加价转卖,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2017年9月15日,刘某父子在租用的存放药品的仓库内被抓获,价值30万元的药品被查扣。

在非法经营药物的同时,第一被告刘某还伙同第三被告陈某、第四被告吴某一起,骗取了11万元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第四被告吴某本身是低保户,刘某和陈某用1700多元买断了吴某的医保卡,并利用已经进入统筹阶段吴某的医保卡到我市多家医院购买药品。

因为吴某的医保卡已经进入了统筹阶段,刘某和陈某就以低价购买到了正价药品,随后再加价卖出。公诉人指出,真正持有已进入统筹阶段医保卡的特殊群体因为有医保政策的存在,开出来的药比普通市民便宜不少,被告人刘某就利用这样的医保卡稍微加价将相应的药品回收回来。刘某有利润,持卡人也能有相应的差价可赚。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第四被告吴某在明知对方买断自己的医保卡就是为了大肆购买药物的情况下,仍然为了利益将医保卡长时间交由刘某和陈某使用,同时自己低保户的身份还给刘某和陈某在实施犯罪中提供了便利。公诉人表示,被告人通过统筹阶段大批量刷卡、购药,在犯罪过程中医保基金依然不停地根据政策支付相应费用,这就代表被告人其实是在骗取医保基金的钱,而这部分钱是所有缴纳医疗保险市民的钱。

医保卡在何种情况下才会进入统筹阶段呢?市医保中心监管科科长翟洪源介绍,目前我市的医保结算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使用个人账户,按比例划拨。第二阶段是自付段,起步线是退休的工资总额的5%,在职员工工资总额的10%。

“一般市民在过了第二阶段后才能进入第三阶段,也就是进入统筹阶段。统筹按比例报销,打比方看病100元,患者自己付10元,统筹就会帮患者付90元。而这几名被告利用的就是第三阶段的统筹阶段骗取的医保基金。”翟洪源说:“吴某的医保卡因为是低保或下岗工人,经济较为困难,所以他在医院连最基本的挂号费都是免费的,这本身是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照顾。而吴某不仅没有珍惜国家的政策倾向,还进一步把国家的政策倾向用来给这些不法分子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相当于进一步让本应该用于救命的钱更多地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法院暂时休庭,将择日对案件宣判。 (汪云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