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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余热未消,一名与电影主角“程勇”和原型人物陆勇有着相似却不同经历的46岁男子翟一平闯入公众视野:因为给QQ群、微信群的病友“代购”德国抗癌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胶囊,今年7月24日,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事拘留。
在网上流传的文章里,翟一平被称为“又一个现实版‘药神’”,他的“初衷是可以救病友的命,也能赚点小钱”——然而这也正是这一个“药神”的吊诡之处:与电影中贴钱帮病友们买药的“程勇”不同,翟一平在购药链条中获得了利益,其数量和性质并不简单;与现实中的陆勇也不一样,翟一平虽曾罹患肝癌,但他从未吃过自己分发给病友的药品,且两种药物在德国均系需医生指导使用的处方药。
面对这些疑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并当面采访到翟一平本人。
“代购”系处方药,当事人从未服用
1998年被查出患有乙肝;2012 年体检显示肝硬化;2014年4月被查出肝部有恶性肿瘤,4月25日即进行了手术——
翟一平比大多数使用他“代购”药品的患者幸运的是,手术消除了他的肿瘤。“我自己从来没用过PD-1和E7080。”翟一平说,手术后他只服用了一两年的中成药:“有没有效谁知道?中成药的问题就是无法循环验证。”在他妻子提供给看守所的病例上,也显示他从未服用过任何抗癌药物。
从这份病例来看翟一平恢复得不错:2015年10月医生建议3-6个月复查一次,到2017年8月医生建议改为“6个月复查一次”。但翟一平保持着3个月复查一次的频率,上一次检查是今年的4月25日。如今他服用的药物有两种:稳定血压的硝苯地平控释片和治疗乙肝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我从2012年就开始自己关注和学习肝癌方面的知识,一开始是因为自己恐惧。我这个人也追求完美,对不懂的事一定要搞明白。”翟一平告诉记者,他很关注国际肝癌治疗最前沿的信息,但他不懂英文,学习的主要渠道是书本、网络和微信公众号:“这些信息网上都可以查到。”而涉案的药物PD-1和E7080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他发现的。
这两种药物最先在2016年被翟一平推荐给同在一个QQ群里的广东郭姓病友“老米”。翟一平说,2014年6月被发现罹癌的“老米”历经肿瘤破裂、两次手术、复发和再切除,在北上广各大医院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当时已无法再进行手术:“他知道我是‘圈子’里知识比较丰富的,我们几乎天天交流,他的治疗方案也是我说的。”与网上所说当时“老米”体内5个肿瘤不同,翟一平这次说当时“老米”体内有“9个肿瘤”,但用药5个月后的2016年9月,这些肿瘤神奇的消失了,只有一个萎缩且“活性不强”的肿瘤。
网上的文章里说翟一平“从不做广告”。但翟一平有一个QQ群和两个微信群,这些群里总计有约1500名病友和家属。在这些群里,“老米”讲了自己吃药的感受,翟一平还把“老米”的经历写下来,发布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里。有人看到文章后慕名找他加群、拿药:“我加群是很严格的,有‘托’来加直接被我踢掉。”
记者从多方渠道证实,PD-1和E7080在德国均为处方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一般由执业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再到药房买药。目前已由国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尚未上市的PD-1。在国内同样被定为处方药。翟一平说,并不是每一个病友找他拿药他都同意:“我要评估他的情况适不适合用这个药。”他告诉记者,自己此前一直通过网络关注在国内临床实验的PD-1的动向:“我是按照网上公开的数据指标,不符合指标的说明不适用这个药。”翟一平也坦言有人从他这里拿药使用后出现副作用:“就是发烧这些小症状,没问题的。”
在一些病人家属看来,他们迫切需要翟一平这样提供新的治疗信息的人,特别是在病症已经没有其他方法可治的情况下,往往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但也有人认为,恰恰是病人和家属这样急切的心理,非常容易遭人利用受到不法侵害:“治病救人需要良心,但不能只靠良心。”
不知药物从何而来,网传“冷链车”不存在
与“老米”合伙“代购”药物,始于2016年底翟一平与近40名病友在杭州的聚会。当时“老米”现身说法,让不少病友纷纷打听“如何搞到这些药”。“老米”找翟一平商量:“他从他的渠道拿药,让我在上海搞个点。我知道他看中的是我的知识,可以给人一些解答。我在圈子里还是有点名气的。”
翟一平坦诚自己从未去过德国,也不知道从自己手中分发出去的药物真假和来源。
他曾问过“老米”药物是否可靠,“老米”给了肯定的答复:“我是相信他的。我们之间已经有点生死情义的意思了。圈子里还没人卖假药,病友之间这点共识和信任还是有的。”
他对自己经手药物的信心主要来自三点:
“第一,我看到过药品的收据;第二,是我自己从外籍空姐手上把药取回来的,没转手他人;第三,群里的病友普遍反映有效果。”所谓的“收据”其实就是一张购物小票。翟一平自己也承认并不是每次送来的药物都附有购物小票,且购物小票上除了药品名字和“应该是价格”的数字,他甚至连上面是哪国文字都无法辨认。
每次拿药,翟一平会到指定的宾馆,等一名拿着他照片的外籍空姐主动找他,据说药都是由这些不同的空姐从德国“人肉夹带”而来的。尽管翟一平表示“药物从未经手他人”,但
药物从德国购入、运输到夹带的过程他一无所知:“应该是药房直接给空姐吧,我确实不清楚。”“你可以去我们群里问,很多人都说有效的。”翟一平对于自己经手药物的信心很大程度上是“看疗效”:“老米用了是有效的,还有江苏无锡的小吕,他是参加了试验组的,现在也几乎没有肿瘤了。”当记者问起是否有病友曾反映药物无效时,翟一平表示“记不太清楚了”。
遗憾的是,就在“老米”体内数个肿瘤奇迹般消失后不到一年,他的病情再度恶化,“一年有大半年在医院里。”翟一平说自己被刑拘前,仍然天天与“老米”保持联系:“他已经又住院了。”
在翟一平“代购”的药物中,PD-1系针剂,需要冷链运输。网上流传的文章称,翟一平分发的药物“全程冷链,还有冷链车”。
翟一平自己对记者还原了分发药物的全过程:药被装在一个有温度计的保温箱里,从德国带到上海;翟一平到空姐们住宿的宾馆,直接取走保温箱;拿回的药物被翟一平放在自家的冰箱里保存;送货时他再将药物放进保温箱,逐一送到病友手中:“这个药被保存在2-8摄氏度的环境里就没问题。”
根据《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对此类药物的运输要求是极其严格的。翟一平这一被称为“全程冷链”的过程隐患重重:他本人并不知道从德国飞抵上海时保存药物的“保温箱”究竟是谁提供,“应该是药房吧,我不清楚”;每次数量不一的药物只有一个保温箱,他带着保温箱将药物分送至每一个病友处:“有些马上要用的拿出来直接给他们,那些送去火车站、机场的,就把药连保温箱给他们。”而在警方调查中发现,有时药物的保存环境甚至只是泡沫盒子加上冰袋。而网上所谓的“冷链车”并不存在,翟一平每次送药都是乘坐同小区一蒋姓女子驾驶的一辆起亚轿车。据警方调查,蒋某已经在宝山驾驶“黑车”非法营运多年。
据上海市肿瘤医院的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在进行PD-1临床试验时,所有药物的保存、转移和使用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对于冷链药物,运输环境变化会产生影响。”
随意估算的5%,“代购费”带来数倍收入
过去9年,翟一平在亲戚开的建筑公司当“项目经理”:“带几个人做做企业的装修工程,一年收入十几万,好的时候能到二十万。”2017年他发现自己转氨酶在升高,于是辞去了这份工作。
在网上流传的文章中提到,翟一平收取5%的“代购费”。在不少人看来,相比起药品被允许的20%的利润,5%的代购费可谓“良心价”。
按照一般人对“代购”的理解,翟一平的收费方式应该是“药物原价+5%代购费”。但翟一平描述的收费方式却是相反的:他并不知道药物原价是多少,只按照“老米”要求的价格向病友收取,“收到钱之后基本上当天就转给他,后续药物多少钱,怎么卖,帮忙运输的空姐是不是提成,‘老米’还拿不拿,都不清楚。”事后,“老米”会返还一定数量的钱给他,他并不称之为“代购费”,而是称其为“辛苦费”——就连5%这个数字,也是“随意估算的,不准确的”。
警方根据翟一平提供的信息,在其手机中找到他曾经拍下的一张药物收据的照片。根据照片显示,该次PD-1的价格为1300欧元,翟一平等卖出的价格是13500-15500元人民币,而E7080的价格是2214欧元,他们的卖价是19500元人民币。
按照翟一平的说法,“老米”会不定期地通过一个非其本人姓名的账户将“辛苦费”打进自己的实名账户:“从2017年到现在大概一共40多万吧,记不太清楚。全部都通过银行卡转账,此外卡里还有一笔十几万的之前的工程结余款。”
然而根据警方对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调查发现,有一个账户会每周两次规律地向翟一平的账户里汇款,从3万元到30万元不等,2017年6月至今累计汇款达166万元。
如果按照此前的说法“辛苦费”5%计算,意味着涉案金额将高达3000万元以上——目前警方已查证涉案金额已达千万级。
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本人尚未正式申请
体检上海警方是如何将目光锁定在这一颇具争议的“药神”身上的?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去年他们接到一起制售假药案的线索,深入侦查牵连出三组既相互独立又松散联系的违法犯罪人员:一组专门从事异地药物回收倒卖,另一组犯罪嫌疑人范某等人自行加工药物;还有一组则是翟一平。今年7月24日,公安部门对此案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就包括翟一平。
针对网上关于翟一平系癌症病人却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疑问,上海市公安部门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从进入看守所前的例行体检中,未发现翟一平身体有明显异常,而从家属提供的病历来看,翟一平的肿瘤已经消除,情况相对稳定。
翟一平说,如果没有被拘留,7月30日他应该进行体检。上海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日前也收到落款时间为8月10日的律师申请,希望让翟一平照常体检。不过翟一平本人此前并未正式提出过这一申请。
被拘留前,翟一平自己保持着每三个月体检一次的频率,并表示去年以来相关指数有逐步升高的迹象,但他在今年4月25日所做的体检中,医生没有提及他的情况出现明显变化,也没有改变“6个月复查一次”的建议。“看守所按照相关法规有自己的医疗机构和对口医院,为在押人员提供健康保障。翟一平所在的上海市第一看守所8月将进行体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法律法规,看守所将根据实际需求为在押人员提供体检,但不可能完全按照在押人员或家属提出的要求来执行。
不稳定的“良心”
今年6月底,电影《我不是药神》横空出世让“抗癌药”问题进入公众视野。在这起案件中,境遇与电影主人公和原型人物既相似又不同的翟一平无疑比其他两组同案犯罪嫌疑人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度。
在一些市民看来,很难理解PD-1、E7080这样在国外已经上市并被许多患者认为有效的药物会在国内被认为是“假药”。
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书显示,翟一平这些药物的确“按假药论处”。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样的药物的确是假药。”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
从对药物管理的法律沿革来看,我国对“假药”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处罚越来越严格。
1997年《刑法》依照当时的《药品管理法》定义假药,并不包括未经批准或未经检验进口的真药。
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未经批准或检验进口的药被认定为假药。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未经批准或检验进口的药不仅被认定为假药,且只要有销售行为即入刑。
一边是急需用药的患者群体,一边是药物本身的极其特殊性——这一法条在实践中争议不断。在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看来,药品是极其特殊的商品,甚至不同的人种间适应性也不同,需要临床验证,从法律上加强管理力度是有必要的,一旦某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越是人命关天的事,越要慎之又慎。”
也有不少人建议,可以为这一法条的外延进行规范,比如加入“自救”、“非盈利”等豁免条件。事实上《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已经明确,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无论在电影《我不是药神》、陆勇案还是这一起案件中,网上热议的声音里都有“良心”一词。然而“良心”本身并不稳定:翟一平笃信病友间不会买卖假药,但与他同案并曾与他联系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范某,就是根据朋友圈里的“偏方”,自行购买药粉、淀粉和空白胶囊,搅拌分装后卖给不知情的病友。
“任何事仅仅基于个人良心而非制度保障是不可靠的。”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任何行为都应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违法犯罪就应依法处理,当事人如果情况特殊,则应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救济渠道解决,社会问题更需要多方面协作解决:“翟一平或许如自己所言是一个善人,但谁能保证每一个身处这样环境的人一定是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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