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王曙晓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退休待遇。在王曙晓违纪违法问题通报中,“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这一条引人关注。
小编提醒,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陕西一厅官被降为科员退休待遇
纪委:长期不交党费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王曙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曙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搞团团伙伙,充当买官卖官“掮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违反廉洁纪律,官商不分,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他人为亲友承揽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在王曙晓违纪违法问题通报中,“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这一条引人关注。
王曙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毫无组织观念,毫无党员意识,毫无纪律底线,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其在审查调查期间,认识错误深刻,态度诚恳,能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供述本人违纪违法事实,具有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曙晓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退休待遇。
党员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会被除名!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交纳党费非小事,一分一毫见党性。每一笔党费,即便数额不大,也足以测量出党员心中信仰的成色、党性的强弱和宗旨的分量。
连党费都无法按时缴纳的党员干部,省下的不过是蝇头小利,但失去的可能是组织的信任、应有的待遇和党员的资格。
党费交多少?怎么交?
《党员管理手册》明确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忘记交党费怎么办?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校稿: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