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甘卫规划函(2018)526号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庆阳市、天水市、平凉市、酒泉市、金昌市、张掖市、陇南市、临夏州卫生计生委、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以及原卫生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置指导意见》,原省卫生厅《甘肃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卫规财[2005]226号)要求,结合我省区域卫生规划和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经研究,现就2018年第二批同意新增、更新配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通知如下:
一、同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等 16家医疗机构新增、更新28台(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见附件)。
二、请庆阳市、天水市、平凉市、酒泉市、金昌市、张掖市、陇南市、临夏州卫生计生委将此通知转至相关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相关医疗机构,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做好设备配置采购工作,及时办理配置许可证核发和换领等手续。
三、新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安装验收后,请各医疗机构依据此通知和安装验收证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复印材料及时办理设备配置许可证。在未取得配置许可证和操作人员未取得上岗资质前,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购配置和使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附件:甘肃省2018年第二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表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2018年第二批.xls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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