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以“挂证”了?真相是…

来源: 21世纪药店/cn21ydb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挂出《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涵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方面,突出问题为导向,举措涉及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其中在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一项中,《通知》提出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这也意味着,今后在成都,执业药师或能进行多点执业。




实际上,成都并非首个探索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地方,早在2015年,全国第一张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证书就在广东省颁出。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是在“不降低标准”、“不改变行政许可条件”的大原则下进行的。


尽管近年来成都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队伍不断壮大,但目前仍不满足每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需求,相关部门无论是采用推行远程审方,还是倡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都被认为是较为务实的和了解市场实际情况的举动。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多点执业能够缓解当前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情况,但要真正落到实处,仍有不少难题要解决,“挂证”的判定便是其中之一。


所谓“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人不在证在”的情况正是判断“挂证”的依据之一,假如多点执业实行之后,如何对“挂证”行为作出判定,保障企业和执业药师执行多点执业?


也有不少声音认为,多点执业或将导致门店药学服务质量的下降,“多点执业就意味着要求执业药师拥有分身术,同时兼顾多家门店,对门店以及执业药师个人来说,都是一个考验。”也有执业药师担心,多点执业的实行会降低薪酬待遇……


对于业内人士所关注的问题,此前,本报也曾对当时广东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我们或许能从下文中找到一些答案。



旧文回顾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还有几道拦路虎?


2015年3月30日

刊登于《21世纪药店》

作者:李鸣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和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于3月11日召集广东多家药店相关负责人,召开广东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意见征求座谈会,就允许广东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向社会征求意见。


然而,就在多点执业座谈会召开后7天,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发出通告,以3名执业药师违反《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由,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执业药师的非法“挂证”行为祭出重拳。


近段时间来,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实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政策。不过,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此次注销3名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举动,却无疑反映了掣肘实施这一政策的现实尴尬——该如何杜绝非法“挂证”行为?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多点执业与远程审方政策相比较,业界人士更倾向于选择后者,认为其更切合实际,符合各方面利益。



连锁高层齐声赞同


“尝试在药品零售领域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是非常创新、且有利于保障市民安全用药、保证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稳定发展的举动。”刚提及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一位连锁高层便如此表示。


多位连锁负责人也持有同样态度,他们赞成的原因很简单,“按照2016年1月1日真正开始全面执行新版GSP中一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要求,全国没有哪一家连锁药店能顺利通过。”其中一位负责人如此说道。


一位成都连锁负责人表示,成都的零售企业同样面临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问题。据他估算,在成都近7000家零售药店中,仅有1000余名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一线工作,到岗率仅为15%,大部分门店还是难以避免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因此成都药品零售市场别说2016年,甚至在2017年、2018年,也很难做到每店均配有执业药师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无论是采用推行远程审方,还是倡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都是较为务实的和了解市场实际情况的举动。



基层员工反对居多



然而作为政策改变的直接影响对象,大部分基层员工尤其是执业药师对于多点执业的政策却表现出忧虑,甚至强烈的反感。


在执业药师群体颇为活跃的某网站论坛上,对于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话题讨论,留言者普遍存在悲观情绪。如网友“jackwa”就留言说:“晕倒,执业药师没价值了。”网友“平平淡淡”也认为“要是放宽政策,执业药师就不值钱了”。某执业药师圈内知名微信公众平台甚至发文表示,“多点执业的规定只能让药学人员的待遇越来越差,药学人员的待遇永远提高不了!有了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药店也无需其他药学人员了!”


大部分执业药师普遍忧虑的问题是,这会影响到企业对执业药师的培训和激励支持,甚至降低执业药师在企业中的薪酬待遇。


在担忧待遇与前景问题的同时,也有一线执业药师对多点执业的服务能力表示怀疑。自2004年就获取执业药师资格的一位店员就明确表示:“我认为多点执业不是很实际,因为执业药师的工作是具体、繁琐且不定时的,多点执业就意味着要求执业药师拥有分身术,这显然不切实际。”在他看来,多点执业意味着一名执业药师同时管理着数家药店,他在某家门店工作时,也就代表着其余门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无法提供处方审核与药学服务,最终也不能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



实际问题仍难解决



无论连锁高管与基层员工如何看待政策上的变化,要使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真正落地,最重要的还是其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即政策出台后执业药师资源是否真的能做到市场化,实现自由流动。执业药师在有能力、有精力的情况下尝试多点执业,的确能在零售终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的药学服务。


所谓执业药师自由流动,有且只有两种形式,一是上游批发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领域中的执业药师往终端流动,这样做能真正从数量上增加零售终端的执业药师数量,也是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多点执业的初衷;二是药品零售圈中执业药师的相互流动,用已有的执业药师资源覆盖更多门店。


对于第一种流动形式,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认为短时间内成效有限,毕竟大部分执业药师目前都在医疗机构工作,其直属管理者为卫计委,不归药监部门领导,在缺乏卫计委明确文件支持的情况下,单单依靠药监部门和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的呼吁,难以促使医疗机构领域中的执业药师往下游流动。“万一有执业药师真的在药店多点执业,结果被医院炒鱿鱼,谁负这个责任?”郑浩涛说道。


而对于第二种流动方式,连锁企业也普遍不感兴趣甚至不欢迎,其核心原因是每个连锁都有不对外的激励和考核制度,一旦招纳其他企业的执业药师,就意味着内部信息的公开,并有可能造成奖罚机制的混乱。同时,执业药师在门店中也承担一定的会员管理功能,跨连锁采用执业药师可能会“引狼入室”,使会员数据和信息泄露,造成门店会员被竞争对手挖墙角。因此,连锁企业更倾向于借多点执业,把已有的执业药师资源盘活,覆盖更多门店,而非招纳其他连锁的在职执业药师。可以推测,多点执业在连锁圈中也难以引起执业药师的大量流动,仅对单体药店发挥作用。


由此可见,要使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真正发挥作用,并没想象中那么容易,相关部门仍需多加研究和探讨。另外,有连锁高层也提出在考虑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同时,远程审方也不应受到忽视。“既然连远程医疗现在都在推广应用,为什么就不能采用远程审方呢?”从连锁高层的角度看,在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下,以远程审方确保消费者处方药用药安全,或许是更有效、更保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