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新鲜事丨卖假药、制假药、药品生虫、店员人身受威胁,这都什么事?!

来源: 中国药店/zgyd666


近日,药店圈内新鲜事比较多,不但药店出现制假药、卖假药、药品生虫等问题,甚至店员的人生安全也受到威胁,而居民夜间突然生病,药店夜间难寻的问题,也不断上演,究竟事件如何,小编为你一一道来。


一、天津:1.5小时找了6家药店,半夜买盒药真是难!



随着夏季的到来,夜间腹泻、过敏等疾病多发,让不少市民对夜间药品购买产生需求。然而,市民夜间买药并非简单事,夜间营业的药店可谓“凤毛麟角”。有天津市民甚至为买一盒抗敏药,居然驱车10公里才找到一家夜间营业的药店。


某日23时许,市民贾先生的女儿皮肤过敏复发,浑身生出皮疹,奇痒难耐。贾先生立即赶到小区附近位于东台路上的一家药店,发现店门紧闭。随后驱车到1.5公里外的东沽石油新村,沿海河隧道、中央大道、南海路一路寻找,相继发现的药店都已闭门谢客。最终在第二大街与黄海路交口附近找到一家药店,买到抗过敏药物,而此时已是00:30,药处距离贾先生家已有10公里。


与贾先生有着相同经历的市民黄先生也反映,有一次晚上突然拉肚子,家中常备止泻药已过期,找遍了附近的药店均已关门,无奈之下,只能去医院挂急诊。到医院后,停车、排队、挂号、化验,花费了很多时间,最后还是开了一些肠胃止泻药。而到药店直接购买,则只需要十几分钟。


据了解,天津提供24小时服务的药店屈指可数,一般药店只营业到21时。且24小时营业的药房只是器械、保健品类的商品不能售卖,其他常用OTC类普药夜间正常售卖。但开启夜间服务销量较少,其中主要购药人群中突然疾病者占多数,比如胃痛、拉肚子,或者发烧等等。


之所以提供24小时服务的药店较少,是因为24小时药店对于经营者来说开销比较大,夜间营业员的工资要比白天的高,而且招聘夜班店员本身也存在难度。 


二、河南:200余名药店老板旁听假药案,18人获刑



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该县第一高中,公开审理涉嫌销售假药案。


被告人袁某本来有一份正当和体面的工作,他是湖南省某医药生物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社旗县、西峡县的药物销售,工作的艰辛和压力让他放弃了本该治病救人的行业,贩卖假药的致富捷径让他成为了害人害己的“魔鬼”。


据袁某供述,他利用担任业务员期间建立的药品营销网络,通过QQ和微信向有关药品经销人员购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多种药品,后在西峡、社旗等周边县市药店销售,从中赚取差价。且在明知波立维、立普妥、复方甘草片系假冒药品的情况下而予以购进后销售。


本案涉及较大假药销售网络,潘某、郜某等17名被告人为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获得丰富的利润,在各自经营的药店或卫生所进购药品时,未在正规的进货途径进购药品,明知袁某没有药品经营资质而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分别进购药品。


社旗县法院审理结果如下:


被告人袁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又未取得经营许可而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当庭以非法经营罪和销售假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9万元。

17名药店老板明知假药而分别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各被告人到案后各自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及进购假药的不同危害及数量:


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判处被告人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六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适用缓刑,并处2000元—5000元不等的罚金。


三、株洲:药店未经批准,自制中成药出售被公诉


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谭某、李某六人因非法经营罪、生产假药罪被法院判处一年到两年半不等刑罚。据悉,2016年6月16日至9月7日该国医堂药店共计销售药品金额18万余元,其中销售无国家相关批号、批文的自制中成药金额9000余元。


据介绍,2016年5月27日,谭某以湖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和苏某、吴某等人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成立一国医堂药店,经营中医诊疗、药品经营等。2016年6月14日,谭某等人以吴某为经营者,注册成立一国医堂药店,登记经营范围为门诊服务、药品、保健食品销售等。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谭某、苏某、邓某等人参加的股东会上决定药店从2016年6月16日开业经营,进行诊疗活动、销售中草药和自制中成药。


2016年5月、6月份,谭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批文的情况下,将中草药材料交给李某乙加工制作成中成药。李某乙在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用压片机、制丸机、粉碎机私自制作“固本丸”,“马钱子丸”,“止痉丸”等中成药。谭某将李某乙制作的中成药在国医堂药店销售给他人。


2016年7月14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无相关营业执照且销售无国家相关批号、批文的自制中成药。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国医堂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停业。但谭某等人仍继续经营。2016年9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民警对该国医堂药店进行搜查,扣押化石胶囊、马钱子丸、止痉丸等药品。经株洲市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所扣押的中药药丸胶囊均按假药论处。


四、汉中:药店给孕妻买保健品,盒内发现虫子和虫卵



家住汉台区的胡先生一个多月前在南郑区大河坎镇某药店,花500多元买回了一盒名为阿法林润康的保健品,本想给怀孕8个多月的妻子补充维生素,没想到却在包装盒内发现了活体虫子和虫卵。这盒保健品中分为多个小盒,生产日期为2017年,保质期为两年,还未过保质期。


他妻子每隔几天吃一小盒,此前还未发现问题,直到近日,当再拆开一小盒时,发现盒子内壁竟有一只活体小虫。发现有虫子后,胡先生拿着剩下保健品找到了药店,并当着店长的面打开了包装盒,结果又发现了虫子,有活的,还有死的、直接粘在药片上的那种虫。随后他向南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


南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场确实发现该产品的外包装附着的纸盒上有虫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直接接触包装食品要求是没有污染的,但是具体它是什么污染,需要检验。


对于内包装盒里为何会出现虫子,该药店店长表示,保健品是胡先生20多天前在店里买的,且拿过来的时候,外包装盒已被打开。由于保健品在储存过程中有着严格要求,到底是保健品的问题,还是胡先生保存不善,这有待于食药部门的调查。


下一步,食药监部门会对剩下的产品进行抽检,由于保健食品没有国家强制检验标准,所以会按照厂家的检验标准请专业人士对它进行检验。如果有问题,则会判断是厂家的问题还是储存过程中的问题。


五、男子药店内强奸未遂被批捕


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一家药店的店员怎么都没有想到,就因为多看了对方一眼,招来了事端。


5月15日18时,来南昌看病的胡某到药店买药,结账时,店员小陶抬头看了他一眼。据胡某交代,因为这一眼,他想着女孩小陶辗转反侧,21时左右又去药店骚扰小陶,于是小陶拨打店员小袁的电话求助。


当小袁赶到店内时,胡某突然脱光衣服,追着小袁满店跑,还把小袁紧紧地搂在怀里。幸好有路人及时发现制止,并报警。日前,嫌疑人胡某被新建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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