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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央视新闻推送《个税调整后 网友晒工资表称“到手工资反而少了”的真相》,原文如下:
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正式获得通过,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但是,近日在朋友圈广泛流传着一张降税前后到手工资对比表,降税后到手工资反而比降税前少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张对比表的计算方法正确吗?
△网络上流传的对比表。
对比表中有计算方式错误
根据流传出来的对比表,可以看到,同样是5000元工资:
降税前,个人需缴纳个税45元,社保扣费按照最低工资1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个人到手工资4625元;
降税后,缴纳个税降为0元,然而社保必须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个人需要缴费920元,这样一来,到手工资仅剩4080元。
仅从表上的数字来看,到手工资的确变少了。但事实上,这张对比表存在不少错误。
个税计算方式错误
根据降税前(即“起征点”为3500元)的个税计算公式:个税=(税前工资-“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税率,我们可以计算得出,5000元工资缴纳的个税并非是45元,而是低于45元。
△修订前(左)和修订后(右)个税税率表对比
而之所以会计算出个税45元=(5000-3500)×3%,是因为表中没有将“三险一金”进行税前扣除,扣除之后个税将低于45元。
此前未实额缴纳社保 到手工资会变少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一直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在税前工资没变的情况下,降税后,到手工资其实是增加的,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而网上这张表,其实想反映的是社保转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对没有实额缴纳社保的个人收入的影响。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而在现实情况中,一些企业不会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或者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
以北京为例,目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纳下限按照2017年月均工资40%确定(即3387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限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5080元)。
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但企业给你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3387元,你每月需要缴纳社保约382.3元;而如果按5000元来给你缴纳社保,你每月需要缴纳约514.6元。
也就是说,对于以前没有按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的人来说,随着缴费基数的提高,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会变少一些。
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长远来看益处大
虽然以前没有按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的人,到手工资会变少,但也不能说是吃亏的。因为不能只看眼前,不看长远。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社保待遇自然会水涨船高,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缴费基数提高,每月存入个人账户的钱会变多,这样一来退休后的养老金就会变多。
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是自己的实际工资。如果不是足额缴纳,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
根据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但仍有部分网友认为,到手的实际工资确实会减少,那这个锅谁来背呢?
记者注意到,对比表中降税前后的工资支出不难发现,最大的变化来自于社保扣费;而社保缴费之所以出现大幅增加的根源在于缴费基数出现了变化,对比表中减税前的缴费基数是最低工资,减税后的缴费基数是实际工资。
按照最低工资来缴纳社保到底合不合规,企业如何利用规则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对个人是否有利等问题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焦点。
社保、个税缴费应该怎么交?
个人所得税缴费是有明确的固定的公式,以即将实施的个税法为例,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社保缴费同样有非常固定的缴费比例,国家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明确的标准,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虽然各地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绝大多数职工工资都是处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也就是处于“如实申报”的要求之下。
以北京为例,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25401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
一些企业在社保缴费上钻空子
对于很多企业而言,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为员工高标准缴纳社保成为了一种“负担”,因为在社保缴费中,企业的缴费比例一直是占到大头,且无法获得看得见的收益。
以社保中最大头的养老保险为例,职工个人缴纳工资的8%,在经过阶段性降费后企业一般缴纳个人工资职总额的19%。在五项社保缴费中,企业支出的比例大概是职工工资的30%左右,意味着职工月入10000元,企业需要承担3000元左右的社保支出,这也造成了很多企业开始钻空子。
韩萌虽然毕业多年,先后也换了几份工作,但从来没有享受过单位按照全额缴纳社保的待遇。曾经有一家企业是在入职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明确写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固定金额作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而该金额是远低于个人实际工资。还有一家企业在面试的时候就明确表示,工资上可以在原定的标准上多涨两百元,但是,社保基数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胡成,前几年,其工资的组成一直是固定工资和差旅费报销两部分,缴纳社保的基数是固定工资的那部分,差旅费那部分需要自己找相关的发票进行报销。
一位在北京某企业做会计工作冯君说,目前,企业在社保缴费上较容易钻空子,除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外,很多企业都将职工的奖金、提成等收入未纳入到社保缴费基数中。
足额缴纳社保对个人是利还是弊?
从工资条上来看,足额缴纳社保意味着每个月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钱会更多,个人每个月拿到手的钱会更少。但是,这笔账并不能简单地这么算。
以基本养老金为例,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从公式上不难看出,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体现得较为明显。
同样是5000元工资,在本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情况下,按照个人工资增长率5%,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的增长幅度,甲乙二人同时从25岁开始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直至在60岁退休。其中,甲按照5000元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乙按照最低标准1800元(3000×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两人工作的35年时间里,甲比乙每年多缴纳3072元,35年共多缴纳107520元,但是,在退休之后,甲比乙每年多领养老金27746元,这意味着甲在退休之后不到4年的时间就能将此前比乙多缴纳的钱全部领回来。
房连泉认为,在养老金的领域待遇公式中,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后领取的时间越长,最终多缴纳的个人能够领取的退休金总额肯定也会越高。
总而言之,活的越久,拿的越多吧!加油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