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湖北已6天,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干了这些事

来源: 黄石卫生计生/hswsjsw

9月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议在武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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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7督导组组长王伟光主持并通报进驻督导工作情况,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作表态发言。


王伟光通报了进驻督导工作情况


王伟光表示,从督导情况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忠实履行直接责任,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王伟光:下一步湖北省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要突出“六抓”


在通报进驻督导发现的有关问题反映后,王伟光强调,下一步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突出“六抓”:


一要抓“关键少数”,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级主要负责同志直到基层,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解决“上热、中温、下冷”“中间热周边冷”等问题。


二要抓发动群众,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发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动,不断传导压力、传递信号、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


三要抓“打伞”“拍蝇”,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把斗争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背后的“保护伞”,下功夫“揭盖子”“查伞子”,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要抓深挖彻查,着力实施案件线索“三个大起底”,即对近年来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大起底”,对纪检监察机关已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进行“大起底”,对查否的重点线索“大起底”。


五要抓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六要抓长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狠抓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把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建设抓好落实;紧紧抓住治理长江流域“两非”、农村“两堂”、城市“两贷”、市场经营、黑中介以及已经漂白的黑恶势力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整治。


蒋超良:诚恳接受督导组的整改意见,

照单全收,真抓真改


蒋超良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强化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诚恳接受督导组的整改意见,对照党中央和督导组的要求,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照单全收,真抓真改。


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以督导组提出的抓“关键少数”、抓发动群众、抓“打伞”“拍蝇”、抓深挖彻查、抓统筹协调、抓长效机制为重点,把整改措施清单化、具体化,把整改责任从严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坚持标本兼治,做到边扫边治边建,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补齐行业部门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和短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防黑防恶、扫黑除恶的基层防线。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全体成员,省领导马国强、黄楚平、王立山、曾欣,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静、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武警湖北省总队司令员周旭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8月31号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进驻湖北以来,迅速展开工作,深入了解有关单位扫黑除恶职责落实情况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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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16家湖北省直机关单位


9月1号到3号,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对湖北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6家省直机关单位进行走访问询,深入了解有关单位扫黑除恶职责落实情况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走访问询期间,督导组详细查看了各单位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问询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不放,不断质疑追问,并现场调取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研判。


受理群众来电来信


9月4日上午,督导组总联络人施汉生,来到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专班工作场所,看望专班人员,并对督导组近期接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情况进行了解。



施汉生表示,湖北成立“群众举报受理专班”做法值得肯定,专班人员每天工作12个小时,非常辛苦,取得了一些成绩。


接下来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积极提供线索,形成社会合力,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督导组已收到

群众来电来信线索400余条

    

截至目前,督导组已收到群众来电来信线索400余条。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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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怎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

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来源:湖北新闻 宜昌发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