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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雷霆行动”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雷霆行动”,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乡镇或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
全面深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
二、线索收集范围
“雷霆行动”工作组进驻乡镇或相关单位后,将围绕以下内容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线索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
工作组每天8:00-20:00受理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3377960114。
2.信箱举报:
工作组在进驻乡镇或相关单位办公地点设立专用举报信箱,供线索举报人直接投放举报材料。
3.网络举报:
电子信箱:bd4330098@163.com
4.现场举报:工作组在乡镇或相关单位办公地点设立接访室,现场接受举报。
四、奖励惩戒措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向“雷霆行动”工作组反映问题,工作组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重要线索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0元奖励;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批进驻乡镇:野三关镇
▲进驻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1月5日
▲办公地点:原巴东县国税局野三关分局办公楼(峡州野三关国际大酒店东侧)一楼信访接待室
巴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关于公开征集邓传武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证据的通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巴东县公安局打掉以邓传武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邓传武、邓家刚、邓家磊,并已刑事拘留。
邓传武,男,1971年5月21日出生
邓家刚,男,1988年7月18日出生
邓家磊,男,1986年02月04日出生
经依法查明,以邓传武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为了依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敦促该案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到巴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违法犯罪行为。
2.敦促对该犯罪团伙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以及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3.欢迎知情群众向我局实名举报该犯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
●巴东县扫黑办0718-4330098
●巴东县公安局0718-4334110
●110
2.举报邮箱:BD4334110@163.com
3.当面举报:巴东县黑恶犯罪举报中心(巴东县公安局210办公室)
4.举报材料邮寄: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1号210室 收件人:巴东县黑恶犯罪举报中心 邮编444300
5.微信举报:
关注巴东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助手,进入扫黑除恶举报界面。
巴东县公安局
2018年9月6日
权威发布
9月4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巴东县野三关镇野三关居委会居民向勇,巴东县大支坪镇药会坦村村民谭祖佳批准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来源:巴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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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王昌哲
主编:龚华 许武才 宋军华
执行编辑:薛华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