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这场专项斗争攻坚仗,肇庆接下来要这样打!

来源: 肇庆一院/zqsdyrryydyh



9月1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

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在广州召开。

详情回顾→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广东!督导时间一个月,举报方式有这些


西江日报记者 刘春林 摄


9月3日,我市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工作动员会在市委小礼堂召开,贯彻落实省动员会精神,对我市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泽华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范中杰主持会议。


 赖泽华指出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要、作用重大、影响深远。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进驻广东开展督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鲜明态度和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作战”状态做好迎接督导工作,确保我市在这场“大考”中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赖泽华强调 

↓↓↓


一、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督导配合工作


要严格落实中央督导方案和省委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督导,积极配合督导,大力支持督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督导配合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1
全力支持配合督导工作


对中央督导组布置的任务、交办的事项、提出的要求,坚决快速有效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2
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严格按照“属地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原则,着重围绕中央督导的六个方面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汇报、反映工作情况,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刀刃向内,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决不能瞻前顾后、报喜不报忧,决不能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确保中央督导组听到真话、查到实情。


3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的联络服务、会务保障等工作,协助督导组做好走访询问、个别谈话等工作,维护中央督导组正常办公秩序。


4
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坚持 “三个原则”,严守“七个严禁”,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5
切实加强督导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制定配合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市督导组进驻各地,由市统筹重大线索,地方交叉侦办案件。各地要抓紧建立起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督导协调保障机构,形成组织有力、渠道通畅、办理高效、反馈及时的工作机制。



 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要以接受中央督导为契机,以对地方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扬正气、除邪气,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为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肇庆担当和贡献。



1
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要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发现、指出、转办的问题和线索照单全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同时要加强督查问责、举一反三、通盘考虑,由点到面地推进整改,放大督导效用。




2
以更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整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市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领域,落实重点整治措施,深挖彻查“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3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要充分依靠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的保障保护措施,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早在7月份,

我市就已经出台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本市范围内

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

最高奖励可达50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我市制定《肇庆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对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予以奖励,其中最高奖励可达50万!


奖励对象、奖励范围、举报奖励原则等详情可点击:肇庆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看

肇庆首部原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系列动漫,

哪些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


▲ 惩治“村霸”、惩治“煽动闹事”、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惩治“把持基层政权”、惩治“盗挖滥采矿产资源”、惩治“操纵、经营‘黄赌毒’黑恶势力”


来源|肇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