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至此,自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之后,新组建的卫健委的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三定”方案确定下来了。
按照《规定》,国家卫健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内设机构数量由原国家卫计委时的22个减至21个。同时,三个内设机构更名,两个被合并。
另外两个被撤销,被撤销的两个司局为计划生育指导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以及新增两个内设机构,老龄健康司和职业健康司。
至此可以说,“计划生育”的时代已成历史。而新增老龄健康司则预示着,老龄化到来,养老产业会大有可为。
毋庸置疑,卫健委机构职能调整后会牵涉到整个医疗行业,一些新的方向和动态也逐渐显现。
首先,《规定》公布的卫健委的职能转变上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另外,在主要职责上,需要关注的是,卫健委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有关职责分工上,卫健委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并制定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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