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岁女性,千万远离这个药!

来源: 连锁药店网/lsyd188

今天看到这条微博,很是无奈。我从2012年开始就在不断科普这个药对育龄期女性的危害,微博上讲,微信上讲,报纸上讲,电视上讲......

可是,每天仍然不断被人滥用。我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才能改变这种现状了,唯有再次呼吁大家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看到,尤其是要让基层的医生们看到。

冀连梅写于2017-03-02

上午看了一名患者后,一整天都不太开心,不是因为受了患者的气,而是替患者的遭遇难过。33岁的一名女患者,平时月经周期不规律,30-40天不等, 42天前(1月10日)末次月经,11天前(2月21日)确诊怀孕。

这本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儿,但担忧却接踵而来,因为患者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用了药。自2月2日至12日的十天里,只是因为鼻塞、流鼻涕被诊断为感冒,就林林总总用了十几种药,甚至还打了针,用了注射液。

这些药对胎儿是否安全?会不会导致畸形?能不能保留这个宝宝?带着这些疑问以及部分药品的说明书和外包装,患者预约了我的咨询门诊。

诊室里,我根据患者的孕周、用药品种和剂量、药物相关的代谢和清除信息,逐一分析评估每种药物可能的影响。

当分析到利巴韦林注射液时,我很无奈。患者在2月11日-12日,连续两天注射了利巴韦林,而这个药在临床已证实会致畸它在体内代谢清除的时间又长,刚刚好就是她腹中胎儿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我不能替她做出是否保留这个宝宝的决定,但必须告诉她致畸风险很高,这真是个让人沮丧的告知。更令我感到沮丧的是,我做了五年的科普,也科普了五年不要给育龄期妇女使用这个药,似乎一点作用没有,还是不断有人在使用这个药后发现怀孕,不得不中止妊娠。 

利巴韦林俗称“病毒唑”,就因为俗称里带有“病毒”二字,就把大部分中国老百姓带沟里去了,甚至包括医务人员,以为它对什么病毒都管用,于是就滥用这个药治疗各种病毒感染导致的病。

滥用它治疗感冒最常见,片剂、颗粒剂、分散片、气雾剂、口服液各种剂型五花八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显示一堆。老百姓在药店随便能买到,都拿它治感冒,但真相是,它不治感冒!不治感冒!不治感冒!重要事情说三遍。

在美国,这个药只有雾化吸入和口服两种剂型。其中雾化剂型FDA只批准它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度下呼吸道感染,尤其是早产儿、有肺部基础疾病的住院病人的感染。而口服剂型FDA只批准它与干扰素联合使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单独使用都不管用。

FDA对这个药的监管有严重的警告要求药厂用粗体黑字标注在药品说明书首页上,其中第一条就是:对胎儿有致畸性!即使接触低至1% 的治疗剂量也会产生明显的致使胎儿畸形的可能性。

因此育龄女性及其性伴侣应该在使用这个药的6个月内避免怀孕,使用至少两种可靠的避孕措施(比如口服避孕药+安全套)。怀孕中的医务人员也应避免为病人操作利巴韦林的雾化吸入。

在美国药房工作时,当有育龄期的女性来取这个药时,我们会要求她们先出示尚未怀孕的证明才能给药,也就是需要她们取药之前先用早孕试纸做测试证明自己尚未怀孕。

反观国内,对这个药没有严格的监管,又普遍滥用它治疗感冒,才会不断有育龄期女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到雷区,造成遗憾。

征得今天就诊患者的同意写下这个故事,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每一个你们把它分享给身边的育龄期女性,提醒她们远离利巴韦林,以避免类似遭遇。

2018年7月10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规范中明确规定,所有处方均应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为此,最后呼吁各位药师同行担起责任,尽可能在源头拦截住问题处方,以避免这类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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