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庆松受贿案,对被告人杨庆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杨庆松利用担任二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等11人的财物合计价值949000元人民币、美元10000元,并为上述人员或单位谋取医疗器械销售、药品采购销售、货款支付、岗位竞选等方面的利益。
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庆松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杨庆松尚有部分违法所得尚未退还,到案后仅如实供述少量犯罪事实,对大部分犯罪事实改变供述却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对其不能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创立于1908年,至今已有110年的历史。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307张,设有42个临床医技科室,35个病区。
早在去年5月,连云港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机动式”巡察。
在巡查中,巡察组共收到38封举报信,其中有28封是举报杨庆松。
巡察组第一分队围绕巡察重点问题,紧紧盯住分管领导、关键岗位人员、有关知情人,进行个别谈话。第二分队调阅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资料、账目、凭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
随着巡察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浮出水面。二院党委形同虚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二院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医务人员辞职、调出17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1人;
副院长姜德清、检验科主任周彦、财务处处长范国华等先后因收受贿赂被查处……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