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讯】来医院探视陪伴,您需要知道的9项规定

来源: 新疆巴州人民医院/bzrmyy001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来我院就诊!为了给住院患者创造安静、和谐、温馨的治疗休养环境,控制院内感染,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促进患者康复,我院将在2018年10月1日起在3号楼试点新的探视陪护管理制度,预计11月起全院推行。请您和您的家属、朋友主动配合,共同遵守我院的探陪人员管理制度:

探视制度

1.探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8:00-9:30,12:30-22:30。非探视时间安保人员见到陪护证、腕带、检查单可放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病区。

2.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原则上不得进入病房。

3.重症监护室、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医学科按科室规定进行探视。

4.如有需要与家属沟通、告知病情、手术前谈话等,由主管医生通知责任护士,经许可后方可进入病房。

5.外院参观学习者需医务部、护理部开具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保洁员、物品运送人员等相关人员需持工作牌进入。

陪护制度

1.陪护人数由经治医生根据护理级别及病情确定陪护及人数,原则上一患一陪护且必须是患者委托人。确定陪护人员之后,由科室专人统一发放陪护证件。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必须有家属陪护。

3.陪护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

4.陪护人员严禁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禁止私自将住院患者带出医院。


                        巴州人民医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