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瓦房店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9月20日开始启动。
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4日一10月19日(节、假日除 外)
报名地点: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门诊二楼东侧
一、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
(一)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 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 保人)。
(二)病种范围:共计31种,见下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病种列表
1. 高血压病
12. 溶血性贫血
23. 白塞氏病
2. 糖尿病
13. 白血病
24. 侵袭性牙周炎
3. 肝硬化
14. 复发性阿弗他溃疡
25. 口腔扁平苔藓
4. 风湿性心脏病
15.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26. 银屑病
5. 肺心病
1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27. 下肢静脉曲张
6. 慢性病毒性肝炎
17. 再生障碍性贫血
28. 股骨头坏死
7. 肺结核
18.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29. 帕金森氏病
8. 淋巴结核
19. 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
30. 恶性肿瘤
9. 甲状腺功能亢进
20. 重症肌无力
31.精神分裂症
10.甲状腺功能低下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22. 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
♦检诊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一 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7 : 30—11 : 30
♦检诊地点: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门诊二楼东侧
(三)职工全年随检病种的检诊医院列表:
病种
检诊医院
备注
1
慢性病毒性肝炎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门诊一楼13-15窗口(平时)
瓦房店中心医院门诊二楼(检诊期间)
毎年度首次就医时
须重新检诊认定
2
肺结核、淋巴结核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传染楼一楼结核门诊3
精神分裂症
瓦房店市第四医院有限公司全年随到随检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管理病种补助范围
(一)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各类人员。
(二)病种范围:共计6种,见下表。
城镇居民门诊管理病种列表
1.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2. 高血压(Ш期合并症)
3. 结核病
4. 慢性病毒性肝炎(含抗病毒治疗)
5. 类风湿性关节炎
6. 强直性脊柱炎
三、参检要求
(一)参检时间及初检医院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
(二)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 保卡)、医保证。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提示: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1.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 2.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 3.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栢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注:参检人员提供的检诊材料,检诊医院需存档,概不返还,如有需要请提前复印留存。
(三)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人员可就近参检。
瓦房店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瓦房店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四、复检安排
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逬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五、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2019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 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六、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
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 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 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1C卡(或社 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 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检诊期间医保中心及检诊医院咨询电话
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85687169 85687559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咨询电话: 8579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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