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岩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选拔引进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不断改善人才结构,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公告。
一、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拔引进的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请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详见附件《龙岩市2019年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5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符合享受龙岩市引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的,由市卫计委协助申报。
二、选拔引进资格条件
1、国内一流医科大学(重点为原“985”、“211”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位的高校、中医药大学全国综合排名前10位(仅限市中医院招聘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福建医科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对愿意从事紧缺专业(精神卫生科、病理诊断的)福建医科大学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近五年内毕业的国内一流医科大学(重点为原“985”、“211”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位的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未曾在龙岩市区域内工作过,且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选拔引进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龙岩市委人才办、龙岩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市卫生计生委通过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官网、龙岩卫生人才网、校园bbs、校园就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选拔引进公告。
(二)政策宣讲。公告发布后,市卫计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成立招聘小组,将前往相关医科大学进行政策宣讲。
(三)现场招聘。招聘小组通过“现场面试+考察谈话”的方式,经面试合格的,可现场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四)网上招录。
1.报名。2018年9月15日,“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开通网上报名入口,未参加现场招聘的毕业生可登录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
2.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简历。
3.面谈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龙岩市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适时统一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4.签订录用合同。经面试合格的,可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四、公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在“龙岩市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五、体检。拟录用人员待来龙岩报到时,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入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由龙岩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予以警告。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应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
4、其他不尽事宜,由龙岩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7-3298363。
龙岩市2019年选拔引进国内一流医科大学 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医疗卫生人才).docx (请点击于阅读原文下载)
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