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滁州市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消保委、省工商局制定的《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的要求,在已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滁州市消保委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并经9月14日评审会评议通过,拟认定26家企业(店)为滁州市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现予以公示:
1、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2、安徽白云(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3、滁州金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4、滁州市南谯区正新堂药店
5、滁州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滁州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7、明光市八岭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8、明光市印象嘉山生态酒店
9、明光市永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公司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定远县分公司
12、定远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13、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安徽万世伟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帝城酒店分公司
15、凤阳县吴良材眼镜店
16、大庙金婴贝贝母婴生活馆
17、来安县白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18、来安县苏果超市商贸有限公司
19、来安县红皖灶王食府酒店
20、滁州金太阳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1、安徽江之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2、滁州瑞祥开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23、天长市千秋乐市场有限公司
24、天长市锦春大酒店有限公司
25、天长市中南旅游有限公司
26、天长市万家福市场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9月18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
举报电话:
0550-3218315,
邮箱:ahczxx315@163.com,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83号。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