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学院简介
云南中医学院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 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2009年确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授予单位,2013年、2015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分别通过教育部认证,2016年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秉承“崇德和合,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民族医药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教育呈良好态势,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中医药院校。学校有呈贡、白塔、宜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990余亩。
欣逢盛世,中医药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发展时机,中医药上升为国家战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成为云南省八大重点推进产业之首,国家批准设立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植物博物馆。学校将谋势而动,乘势而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围绕云南三大战略定位,围绕云南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
为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现公开诚聘,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我校。
云南中医学院
2018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需求岗位:教学科研/管理
需求人数:66人
需求专业:
一、医药类学科:中医学、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生物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及所属学科。
二、非医药类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印度语、缅甸语、越南语、泰语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印度语、缅甸语、越南语、泰语方向)、历史学、数学、物理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教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及所属学科。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8191
邮箱:yzrsc@hotmail.com
联系人:叶老师 崔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yjsc.ynutcm.edu.cn
《云南中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节选
《云南中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请登录云南中医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www.rsc.ynutcm.edu.cn/zcfg/37464.shtml查看。
云南中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层次
引进条件
待遇
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两名;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一)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实验类理科、工科类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一次性提供税前购房补贴人民币 600 万元。
(三)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 120 万元。
二层次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领域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第三名,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首席科学家”。
(一)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实验类理科、工科类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一次性提供税前购房补贴人民币 350 万元。
(三)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 100 万元。
三层次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除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第四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一名;以第一作者在《Nature》 《Science》 《Cell》及其他影响因子 20 及以上期刊上全文发表研究论文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一;“云岭学者”;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入选者。
(一)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实验类理科、工科类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在 20 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一次性提供税前购房补贴人民币 200 万元。
(三)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 70 万元。
四层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千名中医药优秀人才”入选者;“云岭”系列其他人才入选者;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省(市)著名人才计划入选者;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两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八名、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近 5年来,按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 JCR 期刊分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或在二区期刊上发表论文 6 篇及以上。
(一)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实验类理科、工科类在 120 万元人民币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在 12 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一次性提供税前购房补贴人民币 100 万元。
(三)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 50 万元。
(四)到校工作后,学校可视情况设置名额,提供一次单列职数参加校内最近一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会。
五层次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应聘者应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职务),近 5 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同时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按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 JCR 期刊分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或在二区期刊上发表论文 4 篇及以上。
(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 篇。
(三)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四)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名第一。
(五)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培养对象。
(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万名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入选者;
(八)博士生导师且指导完成一届毕业生。
(九)作为以第一完成人获得 2 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 500 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 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1000 万元以上。
(一)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实验类理科、工科类在 80 万元人民币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在 8 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一次性提供税前购房补贴人民币 50 万元。
(三)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 30 万元。
博士研究生
享受购房补助20万元,所申报科研项目经评审合格、立项后,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资金,其中理工医类3--10万元,人文社科类2--3万元。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技术荣誉、课题研究,增加一定的生活补助。
注: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一层次、二层次、三层次人才年龄不作限制,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 50 岁以下,五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 45 岁以下。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他待遇:到校工作后,学校可视情况设置名额,提供一次单列职数参加校内最近一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会。配偶需随调的,具有硕士学位且符合云南省调动政策的,可申请随调,由学校视情安排工作;配偶参加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配偶若为其他学历的人员,可按编外人员安排工作。
《云南中医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节选
《云南中医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请登录云南中医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www.rsc.ynutcm.edu.cn/zcfg/37323.shtml查看。
第五条 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20万元,所申报科研项目经评审合格、立项后,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资金,其中理工医类3--10万元,人文社科类2--3万元。
二、配偶需随调的,具有硕士学位且符合云南省调动政策的,可申请随调,由学校视情安排工作;配偶参加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配偶若为其他学历的人员,可按编外人员安排工作。
《关于增加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的暂行规定》节选
一、专业技术职称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给予生活补助 5 万元。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给予生活补助 4 万元。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给予生活补助 2 万元。
二、学术技术荣誉
省级学术及技术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突”、“省贴”或省(区、直辖市)管专家等,给予生活补助 5 万元。
省级学术及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给予生活补助 2.5 万元。
三、课题研究
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在到我校工作三个月内,将项目承担单位变更为云南中医学院,给予生活补助 5 万元。
主持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并在到我校工作三个月内,将项目承担单位变更为云南中医学院,给予生活补助 2 万元。
主持的在研项目与上述项目级别等同,且承担单位变更为云南中医学院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可享受以上生活补助。
《云南中医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标准
第五条科研启动经费采用前期启动经费和立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以学校为主持单位、引进人员为主持人的课题,于原单位立项的课题须变更为学校主持)两种方式下达。
前期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科研办公基本条件建设以及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预研究和学术交流。标准为:理工医类 2 万元,人文社科类 1 万元。
立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主要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的立项科研项目。引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正式批准立项后即可申请使用,标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理工医类为 8 万元,人文社科类为 2 万元;省(部)级科研项目理工医类为 5 万元,人文社科类为 1.5 万元;地厅级科研项目理工医类为 2万元,人文社科类为 0.8 万元;院级项目理工医类为 0.5 万元,人文社科类为 0.2 万元。
声 明
来源:云南中医学院
新媒体编辑:周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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