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明确!广州人有4笔计生奖励可领,还有多项补助金!

来源: 夏港计生/XGJ-JS

咩事从广州市政府网获悉,近日广州市卫计委公布了《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在线申办的指引公告》,明确了广州人的4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补助金额每月50/80/150/500元以上不等,符合条件的最高的一项或达1100元以上。更为便利的是,对于广大计生奖励扶助金申请人而言,所有的补助项目均可以网上申请。


根据公告,广州市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包括非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家庭补助)、农村部分家庭奖励、农村节育奖励四大项目。上述四大补助项目,均由各街镇审核、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发放,属区级政务服务事项。


公告指出,为方便在线申办,可通过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任何一个区分厅,查找相应事项进行在线申请,并在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居委现场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奖励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申领奖励金:


      1、符合生育政策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或        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夫妻;


       2、终身没有生育只在婚后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前款申领奖励金:


       1、符合前款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婚再生育的一方;


       2、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与继子女形成

       抚养关系的一方;


       3、终身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与一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4、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夫妻;


       5、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         女,现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办法和所需材料:对于符合不同情形的对象以及2008年底前在广州市辖内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有不同的材料要求。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以上


详细标准:根据广州2015年发布的《关于推进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1、自2014年1月起,达到广东省的扶助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老时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3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扶助对象:


1、夫妻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80元,直至本人死亡


奖励对象:为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


1、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


2、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


3、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奖励对象,包括丧偶、离婚以及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独生子女、无子女方配偶等。


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农村计划节育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奖励对象:对本省农村户籍居民中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且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夫妇,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丧偶、离婚及再婚人员。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在广东生育下一代,只要孕妇本人为广东户籍,或者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便可享受免费超声筛查和政府资助的筛查蚕豆病(G6PD)、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低等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出生缺陷干预福利   

已惠及在粤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员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启动实施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产前胎儿染色体异常和严重致残致死畸形筛查干预、新生儿常见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等相关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的目标人群为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及其所生新生儿。


广东省户籍(含一方)的育龄夫妇,可免费进行双方地中海贫血初筛,初筛一方阳性或双方阳性进行免费复筛,复筛双方阳性进行免费基因检测,基因检测双方为同型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孕妇免费进行胎儿产前诊断,胎儿为重型地贫患儿者,在知情同意下可免费终止妊娠。


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孕期可通过血清学和超声等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严重致残致死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进行筛查;对筛查阳性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对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所生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以上补助项目中,目标人群只需付20%的检查费,余下80%由政府进行补助。部分地市财政支持免费进行唐氏综合征、形态结构畸形筛查和诊断,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文:南都记者王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