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50号)第十五条要求,药审中心工作组在定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ICH
E2F:药物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指导原则》校核,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办。
邮箱:gkzhqyj@cde.org.cn
ICH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E2F Development Safety Update Report.pdf
附件2:ICH E2F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中文翻译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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