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医疗机构周围出现医托、“号贩子”、医闹、“血头 血霸”等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2. 医疗机构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等行为;
3. 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现象;
4. 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5.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职工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行为;
6.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汉川市扫黑办 0712-8395692
汉川市卫计局 0712-828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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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川 市 卫 计 局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