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与广东食药监管局“面对面”,共同探讨“分级分类管理”

来源: 香雪制药/XPHCN-Xiangxue

来源丨 本文转自 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ID:DAGP_2014),记者陈爱军


4月15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至今已5个多月。


据了解,对于《管理办法》中“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20日下发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再次明确:三类药店(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及按规定审批后的特殊管理药品)至少需配置4名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名执业药师、2名初级药师)。


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一直是药店的“瓶颈”,这也是社会各界对《管理办法》的聚焦点所在。截至今年8月份,广东省现有执业药师85331人,注册在零售门店的执业药师有43405人,这意味着缺口为1万多人,新标准实施后,缺口增加了1倍。为了让《管理办法》更符合实际,利于药店的规范发展,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广泛征求了广东各地药店的意见,并把结果以建议的形式向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了书面汇报。


9月20日,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会长柯云峰、执行会长郑浩涛、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勇前、广州集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方赞冰、深圳市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汉雄等来到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该局副局长王玲、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面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从左至右分别是:王汉雄、邵旭东、郑浩涛、柯云峰、陈勇前、方赞冰


由于《管理办法》要求的配置标准较高,与药品零售行业现状有较大差距,引起许多药店老总担心:如果强制推《通知》中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可能将对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的转型升级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如区域龙头及优质企业发展步伐会因此受缚,被迫减缓实现行业整合、转型升级的速度;制约了农村新店开办、老店变更,加剧了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缺医少药矛盾,等等。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令不少药店老总感到困惑,例如:在规模相对较小或乡镇的门店,一般只有三四个店员,但按新标准必须配备4名药学专业人员,其结果就是收银员、打扫卫生等最基本的工作必须由这些专业人员来负责,这样就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又例如:按规定门店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离职后按新店处理,需要增加药学专业人员,不但增加了人工成本,而且有的执业药师甚至以此要挟加薪,这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针对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有些药店老总建议广东药监部门可参考湖南省长沙市药监局制定的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有关标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50家连锁门店以下的,应当配置6名执业药师,50家以上每增加20家应增加1名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中应当有不少于30%的西药类和中药类执业药师),借助互联网+医药的先进技术,出台连锁药店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管理细则,以确保政策落地可执行,缓解执业药师缺失带来的用药隐患。


对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在书面汇报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王玲副局长十分重视。她表示,出台《管理办法》是为了提高药品零售行业的集中度和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以利于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有的地方存在偏差,今后执行时会加强与各地药监部门的衔接,同时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协会的沟通,共同促进行业的进步与繁荣。


针对药店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林奇艺也现场作出了回复,如对药店的分类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实行可升可降的动态管理;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药店可以作为非药品经营,等等。而有些问题则是由于药监部门宣传不够或连锁药店理解有误所导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


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是由大参林、金康、中智、汇康、天天邦健、惠州百姓、老百姓、清远百姓等共同出资组建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现有七十多个会员成员。以会员为载体,创新服务项目,把我会建设成政府重视、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充满活力的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