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 后付费”“免收住院押金”让各族群众看得起病,这个政策真暖心!
今年以来,自治区、地区相继出台一系列医疗惠民新政策,切实落实了自治区新政办发【2018】62号《关于改进完善全区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地解困难群众之难。这些医保惠民新政策我院已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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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的对象
对县域内需住院治疗的农村户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医疗定点机构可免收住院押金,只要住院前签署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就可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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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先诊疗,后付费” 需要的证件
住院患者需带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扶贫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如证件不全,在24小时内将证件补齐即可办理“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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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 实惠之处
只要您的身份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要求,病种在报销范围,您即可按规定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治疗。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这五类人员在出院结算时确有困难,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执行大大减轻了贫困群众看病负担,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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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注意点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出院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商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一站式结算后,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如果出现出院未结算、恶意拖欠费的患者,将纳入“黑名单”上报相关部门,影响该患者今后正常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