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全市所长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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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18年度各项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9月21日下午,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全市所长例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沈霞萍、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三县两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内容

会议期间,各县区汇报交流了今年以来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查案办案情况。

市所郑平明所长介绍演示了湖州市医疗废物在线管理系统

对今年以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对年底工作的目标做了进一步强调,市所三位副所长对各自分管条线上的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集体讨论研究《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州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

沈霞萍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在执法监管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对我市下阶段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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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年底的工作考核,仔细对照考核标准查漏补缺,抓紧时间完善,争取做到“规定动作不失分,亮点工作来加分”,全力以赴将年底考核的排名往前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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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管,逐步推进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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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全面落实《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县区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大禁烟宣传力度,营造禁烟氛围,要抓紧时间制定出台《湖州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从执法层面强化《条例》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禁烟政策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