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公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多伦诺尔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
限期处置生猪的通告
〔2018〕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多伦诺尔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生猪处置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逾期,进行强制无偿扑杀。
二、为减少生猪养殖户经济损失,以户为单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2018年10月20日前,屠宰的生猪,产品归养殖户所有,政府免费提供冷藏场所。同时,鼓励养殖户产业转型,100斤以上的生猪,每口给予1000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2018年10月21日—12月31日,不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三)2018年10月10日前,100斤以下的生猪,政府现金收购,每口400元。逾期,不再收购。
三、本通告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农牧业和生态保护局)负责解释。
注:多伦诺尔镇城乡结合部包括东仓村、新仓村、中村、南村、北村、西村、富泉村。
特此通告。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