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38名乡村医生公告

来源: 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sxylws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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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9日至 2000年9月29日出生)。

  (二)具有医学中专(医、药、护)及以上学历,计生信息员需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 以乡镇为单位,按岗位设置,限本乡镇户籍或常年居住在本乡镇(需提供常年居住证明)人员报考。

  (四)根据政策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六)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医师执业资格或曾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

  3、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岗乡村医生;

  7、涉毒、吸毒、涉黑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政府、各村委会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平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股。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薄、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村委会开具的推荐信和居住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6张,本人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占30%,山西省医学临床“三基”训练题(2009年版)占70%,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两位有效数字)。笔试分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所有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4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后点两位有效数字)。

  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可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被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后,确定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名额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地点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可在3个工作日之内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领导组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考核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定岗位资格等情况,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同时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注册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

  (十)岗前培训

  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合格后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依照本村优先、就近使用、统筹调剂的原则安排上岗。

  六、待遇

  与现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相同。

  七、监督检查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违纪造成选调工作不能公平公正的,将视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二)本次考试、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或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的相关工作可咨询以下网站和电话:

  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gps.gov.cn

  平顺县卫计局     联系电话:0355—892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