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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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机制,加大学科梯队建设,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我院发展需要,为确保我院工作顺利开展及提高工作效益,同时能为经济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非编制)工作,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 (合同制),招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名额及专业见《双龙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身体健康;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可以放宽到50岁,退休专科医生年龄可以放宽到65岁);

5.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临床经验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雇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 2018年10月31日。

3.报名地点: 双龙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西南环线左侧,武警一支队旁边,双龙实验二小对面,小碧安置点A5栋一楼)。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职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任职文件、聘书或合同及其他各种证明材料。

(5)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个人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成果证书等材料。

(6)亲笔手书自荐信1份。

(7)其他能佐证对应聘职位的具备优势条件的资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保证提供、填写的以上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面试名单公示。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11月8日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官网上公示。

五、面试

由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面试,根据相关程序邀请政治部、市一医参与进行,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1.时间: (待定,另行通知)。

2.地点: (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面试。

4.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时进行面试签到,将自动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政审

1.时间:面试结果公示结束一周内。

2.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者需在面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1周内,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向聘用单位提供体检报告原件1份,同时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对本人出具的政审证明原件1份。

4.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体检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体检和提供体检报告、政审证明,将自动取消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体检、政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体检和政审结果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官网予以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时间: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

2.地点: 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期结束,招聘单位与公示合格的被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周内到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应聘人员如与前一工作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需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之前存在的聘用关系。

4.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被招聘对象接到被录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将自动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

八、人员管理、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被招聘对象的管理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薪酬待遇

月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月绩效考核 +五险一金+ 年终绩效考核报酬(以用人单位对个人工作考核结果执行)。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双龙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 双龙社会事业发展局卫计处开展招聘有关具体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方案由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社会事业发展局研究决定。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5512509

17784113816

15180739329

附件下载>>>

附件1:职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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