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畜禽屠宰行业建设规模的限制标准

来源: 中国兽医食品卫生/caav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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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日发布第 21 号令,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其中限制类规定: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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