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515604.99元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这是近日金华市卫计委
对金华市区某医院
开出的一张巨额罚单
巨额罚单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
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
案情介绍
2013年的某日,涉案医院为了谋取高额的承包费与福建莆田男子陈某签订了一份出租承包协议,将该院的中医外科,包括门诊接诊室一间、三楼治疗室及住院病床等业务用房出租承包给陈某,允许陈某承租的科室以该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承租方财务独立,人员管理独立,风险自担。
协议签订后,该医院就负责坐收承包款,而陈某则是“放开手脚大胆干”!陈某找来了同乡蔡某、林某等人帮忙管理科室,并招募了医师吴某等人、护士周某、潘某等人以该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陈某等人收治病人貌似特别“优惠”,住院10天自费仅300~500元,有时还会留病人多住几天,“加量不加价”。这看似“善举”的背后是陈某等人大肆套取医保基金。
2014年9月,陈某等人发现因部分病人诊疗费用未达到医保起付线3300元,医保给付时被扣除了部分费用。为了能顺利获取医保报销资金,陈某等人授意医师吴某等人在诊疗过程中为患者虚假开具医嘱、处方,虚假开具复方南星止痛膏、克林霉素磷酸酯等药物将患者诊疗费用提高至医保起付线(即3300元)以上,同时授意护士周某、潘某等人减小处方剂量、以廉价的其他药物代替或不使用虚开的复方南星止痛膏、克林霉素磷酸酯等药物,不按照医嘱给药。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陈某等人用上述方法,共套取医保基金近16万元。
立 案
2016年8月,审计机关对该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至此案发。日前,因套取医保金非法牟利,陈某、林某等6人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本机关受理立案后,卫生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刑事证据材料、现场监督检查、询问当事人、查阅病历资料、查阅财务账目等调查取证工作,查明:该医院以营利为目的于2013年11月~2016年9月期间将该院中医外科(包括一楼门诊接诊室1间、三楼治疗室3间、病床20张)承包出租给非本单位的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陈某(另案处理),并以该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共计非法所得515604.99元。
查 处
该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且该医院作为科室出租方,对医院医疗质量疏于管理,致使医院管理混乱,医疗活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听证程序,近日,金华市卫计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二)、(四)项之规定对该医院作出了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15604.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医院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痛代价。
来源:金华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