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协助指导卫生健康项目实施,督促项目执行;开展卫生健康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项目绩效考核及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5. 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1. 卫生项目管理人员2人,主要从事内外资卫生项目管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卫生管理、社会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卫生领域国际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事业单位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等日常交流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相等其他英语考试水平。能胜任用英语办公、会谈及翻译等日常工作。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 行政管理人员1人,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稿撰写、文书档案及外事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英语日常交流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相等其他英语考试水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规范填写《应聘简历表》(详见附件)发送至 cps@nhfpc.gov.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提交《应聘简历表》者,取消应聘资格。
3. 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按照岗位要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试安排另行电话通知。应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英语能力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项目监管中心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其人事档案;统一安排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递补人选。个人档案有涂改、造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
三、其他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8791571,监督举报电话:010-68791385。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