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
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已经成为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
强烈的男孩偏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追求生男孩的观念一直存在,加上小型化、现代化的超声波检测技术的发展,让少数不法分子发现了其中的“商机”。
不法分子或商家非法利用超声和其他技术手段提供鉴别腹中胎儿性别服务,这使得很多想生男孩的家庭会铤而走险,甚至选择非法机构让怀上女孩的孕妇进行人工流产。
举报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杭州市余杭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南苑街道教育卫生计生科、南苑派出所、台州卫生监督所联合出动,当场查获一起在五月红大酒店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
为迎合一些当地人想生男孩的意愿,两名涉嫌违法操作人员流动作案,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他们通常与孕妇约好,在指定的地点、时间见面,由“医生”给孕妇进行B超检查。此次查获的两名涉嫌违法人员是从萧山过来的,现场有两名孕妇。
经现场调查取证,两名涉嫌违法人员
承认开展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并收取好处费的违法事实。
最终没收违法所得现金1800元、B超机一台,
对两名涉嫌违法操作人员各罚款10000元。
国家在《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母婴保健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中,明文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目的也是为了防止我国目前男女性别比例失衡扩大,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都属于违法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希望大家都能树立正确生育观念
放下歧视和偏见
向性别鉴定说不
来源:余杭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