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7人)
一、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2018年 11 月 7 日 17 :00,凡不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1 日—11 月 7日。
报名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全部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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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人民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4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男护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
4.对本专业岗位药物过敏者不能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5.区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截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6:00。凡不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范围与网上报名相同。
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地点: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人事科(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总院行政办公楼306室)。
四、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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