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86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聘用合同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县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9:00-11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6:00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6: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31日9:00-11月5日16:00
(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
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三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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