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综合医疗篇——乡村医生是否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其执业有什么限制?

来源: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SCWSJSJD




 前言 

省总队受2011年原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编写的《医疗服务监督100问》之启发,广泛收集现阶段全省基层医疗执法常见的问题和困惑,以及风险隐患较大的工作难点,反复审定筛选出具有共性或代表性的问题162个(职业放射专业除外),编成了《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本书综合医疗篇——

乡村医生是否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其执业有什么限制?





乡村医生是否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其执业有什么限制?



“乡村医生”是行政法规明确界定的(具有执业限制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但乡村医生绝不是执业医师。


▼▼▼


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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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定义: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11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所以,“乡村医生”属行政法规授权的特殊(执业条件有法定限制)医生执业资格,只能在注册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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