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好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督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湖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近期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8项内容。监督检查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卫生监督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医疗机构自查自评结果,对分类综合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评价依据进行梳理,对标对表,综合评价。经过现场检查,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执业。对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消毒登记本内容不完善、疫苗储存不按要求严格管理等问题,及时将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提高依法规范执业的责任意识。
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家,及时上报监督信息18家,要求进行整改4家。此项工作的实施,不仅加强和规范了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让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具体,方便实际操作,监督人员履职更加全面规范,检查结果更加客观准确;还能有效帮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和传染病防治水平。(曹 晶)
2018.10.30.
来源:湖滨区卫监所
统筹:刘中平
校对:卫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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