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结果公布,重点监控品种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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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拟入围候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入围结果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11月19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做好备货工作,各医疗机构做好清库工作,本次入围品规拟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带量采购价格,其他未议价成功的品种品规暂停交易。

 

根据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实施细则》,第一批带量议价药品目录一的药品,除个别药品外企独家入围外,绝大多数药品均由过一致性评价药企和外企共同入围,而目录二的药品除注射用磷酸肌酸钠,全部出局,将被暂停交易。


 

国家带量采购或年底执行

 

一段时间以来,武汉市的带量采购之所以受医药界关注,主要是因为:

 

虽然武汉市不是国家医保局主导的联合采购试点城市,但是武汉市相关文件多次明确向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工作看齐。

 

武汉市的带量采购在国家局主导的联合采购试点城市之前开展,且参与品种如阿托伐他汀、右美托咪定、恩替卡韦等与国家试点集中采购的第一批目录一致。

 

可以说,武汉市第一批带量采购入围结果对于关注国家药品集采的业内人士来说,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而国家带量采购正式启动的时间,也一直未为业内所关注。

 

最新消息,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独家中标未做调整,新近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将会增补进去,而价格降幅大约是独家10%、2家20%、3家40%,年底有望执行。

 

除集采目录外,武汉市在坚持政府指导、市场主导、量价挂钩、议采合一上也与国家带量采购保持了一致。

 

落实量价挂钩、议采合一

 

根据湖北省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坚持政府指导、市场主导、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落实分类采购、议釆合一、量价挂钩。


 

武汉市的带量采购要求各釆购主体应坚持以量换价、以量控价、以量保供的原则,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带量采购目录。

 

此外,通知要求在总结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州、部省属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带量釆购工作。

 

部分重点监控药品被要求降价30%

 

根据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仍将参与议价的药品分为第一质量组和第二质量组,且不同质量组的药品面临的降幅不同,可以说尊重了优质优价的企业需求。

 

不同质量组的药品议价要求如下:

 

第一质量组抗肿瘤品规原则上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降幅5%,第一质量组其他品规原则上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降幅≥3%(原参与武汉市部分进口药品议价的品规如已达到降幅的品规除外);

 

1家“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品规报价不高于武汉地区现行采购价,2家以上的品规在不高于武汉现行采购价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者入围候选;

 

第二质量组品规原则上在同竞价组申报企业全国最低价的基础上降幅≥5%。

 

本批目录二品种中根据量价关系(参考2017年采购量及采购总金额,另行公布),原则上以湖北省平台挂网/中标价基础上降幅≥30%,目标价各规格间保持合理的差比价关系。

 

总的来说,第一质量组药品要求的降价幅度较小,第二质量组药品要求的降价幅度较大,均过一致性评价的同通用名药品,只能通过价格厮杀。

 

而一些频繁被重点监控的药品则面临高达30%的降价要求,从入围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药品没能接受降价30%的要求。

 

此外,武汉市的带量议价中特别强调,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可能存在质量和供应风险的药品,经专家组审议后不纳入入围候选。可见,武汉市的带量议价并不是纯粹的低价竞争。

 

从武汉市带量采购的入围结果看,即便是在国家带量采购中,过一致性评价“大户”仍有望迎来市场份额收割期。



附: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拟入围候选结果